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河北科技师范学院、河北工程大学,河北化工医

作者:网站采编
关键词:
摘要:河北科技师范学院2021年选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省委组织部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《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》(冀人社发〔2011〕9号)文件精神,结合我校2021年

河北科技师范学院2021年选聘工作人员公告

根据省委组织部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《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》(冀人社发〔2011〕9号)文件精神,结合我校2021年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和岗位空缺情况,拟采取选聘方式招聘工作人员98名,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:

一、招聘单位基本情况

河北科技师范学院是一所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省属普通高等学校,坐落于滨海旅游城市——秦皇岛市(学校现有秦皇岛、昌黎、开发区3个校区)。学校始建于1941年,2006年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。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生2万余人、硕士研究生760人。现有专任教师1006人,其中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216人;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508人,其中教授173人;有“双师型”教师563人。拥有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、省管优秀专家等省级以上各类人才90余人。

二、选聘原则

坚持德才兼备,贯彻民主、公开、竞争、择优的原则,在测评、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。

三、选聘条件、岗位、人数

(一)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

1.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;

2.遵守宪法和法律;

3.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、学历学位、专业技能条件;

4.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;

5.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;

6.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。

(二)选聘人数和岗位条件

我校拟选聘工作人员98人(博士研究生)。具体要求详见《河北科技师范学院2021年选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》(附件1)。其中专业参考教育部《授予博士、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、专业目录》《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》《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专业参考目录(试行)》设置。

符合招聘条件的港澳台居民,均可报名应聘相应岗位,需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或取得祖国大陆承认的学历。

现役军人、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、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服务期限的人员、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,不在招聘范围。

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、失信被执行人,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,不得应聘。此外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。

四、选聘范围

具有博士学历和学位的应聘人员。

五、选聘程序

(一)发布信息

在河北科技师范学院网站发布招聘信息。

(二)报名及资格审查

应聘人员填写《河北科技师范学院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》(附件2),连同本人简历、相关学历学位证明材料、业绩成果相关佐证材料以“最高学历毕业院校+专业+学历+姓名”(例如:**大学+思想政治教育+博士+张三)命名后一并发至,邮件主题与文件名命名方式相同。根据岗位条件要求,学校对报名人员信息进行资格审查。凡弄虚作假者,一经发现,取消选聘资格。

(三)测评考核

由河北科技师范学院组成评委会,采取面试方式对应聘人员的专业技能、学习工作经历、主持或参与的科研课题和发表的论文论著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,提出拟聘用初步人选,并报学校党委常委会研究确定。

(四)体检、考察、公示

由河北科技师范学院统一组织拟聘用初步人选参加体检,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。

体检合格的,由学校对其进行政审考察(思想政治表现、道德品质和现实表现情况)。体检、政审考察不合格的,取消拟聘人选资格。

经体检、政审考察合格的,确定为拟聘用人选,并在河北科技师范学院网站进行公示,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。

(五)聘用

学校确定拟聘用人选后,提出聘用意见,组织填写《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》,连同招聘情况报告、拟聘人员名册及相关证件,按程序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理相关审批手续。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,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。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,予以正式聘用,不合格的,取消聘用。

对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,按照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》(人社部令第35号)处理。

政策咨询电话:0335-8076166(河北科技师范学院人事处)

监督举报电话:0335-8058540(校纪委办公室)

0311-66908845(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)

文章来源:《湖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报》 网址: http://www.hngyzyjsxyxb.cn/zonghexinwen/2021/0622/1148.html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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